摩托车骑半年后发现车架号不一致 疑贴牌销售经协调商家更换新车
宁德网消息(徐贻雄) 近日,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疑因摩托车贴牌销售引发的消费纠纷。
近日,蕉城区霍童镇的陈先生气冲冲的跑到霍童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其买了一台疑是贴牌摩托车,要求商家退车或者换新车,但遭到商家的拒绝。经了解,2017年底,陈先生在该镇区一家摩托车店购买了一辆摩托车,骑了半年后发现车辆实际车架号与出厂合格证上的车架号不一致,要求退货。但商家表示,经与厂家联系,厂家承认是他们出厂时疏忽造成的,但陈先生的摩托车已骑了半年,要退换车的话,他们不能接受。
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车架号与出厂合格证上标注不符,本是厂家造成,不管陈先生这辆摩托车骑了多久,商家和厂家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经调解,商家同意为陈先生更换一辆新的摩托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购买摩托车、电动车时,一定要看清车架号与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是否一致,车架号就相当于人的身份证,一定要证号一致才能购买,如遇纠纷,要第一时间保存相关证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