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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宿醉开车被查 曾发生多次酒驾

2018-04-11 15:11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王功杰

▲被查现场。

被查现场。

池某某接受酒精测试。

池某某接受酒精测试。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王功杰 文/图)前一晚上喝了酒,次日睡到10时许骑车出门,路上被设卡检查的民警查出醉驾。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西陂塘中队查获这样一起隔夜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令民警意想不到的是,该驾驶人此前已有多次酒驾经历。

查获>>>

前晚喝酒次日被查醉驾

“我是昨天晚上喝的酒,怎么到今天还会醉驾呢?”日前,在市区金漳路口,一年约五旬的男子被设卡检查的民警查出醉驾时,当即傻了眼。

据了解,该男子叫池某某,在市区某电机公司上班。前一日,在公司里上夜班的他,感觉闲来无事便喝了些高粱酒。次日上午,上完夜班后他便回宿舍睡觉,10时许,他起床骑着二轮摩托车出门了。被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经现场酒精检测仪检测,池某某的测试结果为95mg/100ml。据民警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100ml的,为饮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为80mg/100ml以上的,为醉酒驾驶。据此,池某某属于醉酒驾驶。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经查,池某某还存在醉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已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在此次被查获前,其已有多次酒驾前科。其于2013年5月15日,在蕉城区八一路因饮酒后驾驶被处以行政罚款处罚;2015年1月7日,在蕉城南路宁德师范学院门口,因酒后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2015年6月28日,其醉酒后驾驶出租车,在蕉城区古溪村菜市场旁碰撞行人和超市卷闸门,造成两人受伤和超市损失,被蕉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警方>>>

酒驾认定“不看时间,看含量”

“池某某的情况,属于典型的‘隔夜酒驾’现象。”据民警介绍,隔夜酒驾,从文字上可以理解为,驾驶员前一天夜里或凌晨大量饮酒,经短暂休息后第二天体内酒精尚未代谢完全,此时驾驶机动车时体内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20mg/100ml,即为隔夜酒驾。

民警表示,酒驾认定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驾驶人酒驾与否,并不以酒后休息多久,而是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体内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就会被认为是酒驾。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量和解酒能力有关,喝了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因人而异。

因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第二天要开车,前一天晚上尽量不要喝酒。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酒精 驾驶 民警 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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