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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妨害海警执行公务,一渔船主被判刑!

2023-09-22 18:12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通讯员 李世立 陈宇飞 周永涛

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海警执行公务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据了解,今年7月10日,中国海警局执法舰艇开展重点海域执法巡航任务时,发现1艘涉嫌非法捕捞的渔船,在海警执法员准备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下,该渔船恶意加速撞击海警执法舰艇,造成海警舰艇不同程度受损,并在执法员后续查缉中以跳海等行为进行威胁,阻挠海警执法员登临,试图逃逸。

根据上级指示,宁德海警局坚持“快侦快办”,联动公安、渔业部门和驻地政府,从肇事渔船船名船号入手,迅速锁定船主徐某。侦办小组随即赶往徐某家中,通过不间断的思想发动,徐某家属最终同意协助做好涉案人员劝返工作。7月11日,肇事渔船停船,接受海警执法员登检;随后该局商请当地检察院提前介入,共同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进行研究探讨,及时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并提请逮捕;8月9日,犯罪嫌疑人被移交审查起诉,宣告该案成功告破。

据悉,该案系发生在伏季休渔期间一起暴力抗法事件,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检查,对海警舰船航行安全熟视无睹,严重扰乱海上伏季休渔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强化该案警示作用,教育广大渔民,案件侦破后,宁德海警局党委按照“最大力度保证执法公信力”的原则,在驻地政府的协助下,深入嫌疑人所在村居对渔船民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组织渔业协会代表及涉案人员家属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非法捕捞及妨害公务的危害与法律后果,增强辖区群众法律意识,深化该案办理的社会效应。该宣传工作在辖区引起强烈反响,有效提升了海警机构执法公信力,树立依法管海的法治形象。

来源:闽东日报·新宁德客户通讯员 李世立 陈宇飞 周永涛

编辑:林宇煌

审核:林翠慧 周邦在

责任编辑:林宇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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