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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预防挽救“边缘”未成年人 福鼎开展训诫教育活动

2017-05-05 08:46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庄梅梅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庄梅梅) “这些孩子不愁吃、不愁穿、不愁生活费,可为什么还要去盗窃呢?”近日,一起在校生涉嫌盗窃的案件引起公安和检察干警的注意。为了及时、有效引导几名“犯错”孩子回归正途,福鼎市检察院联合福鼎市公安局共同开展“临界”未成年人训诫教育活动,对五名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在校生及其父母进行警示教育。

据悉,几名孩子平日里放学后聚在一起,有时临时起意偷盗一些零食、饮料吃喝玩耍,有时偷盗一些汽油使用,有时也会谋划偷盗一些摩托车汽配件或是废弃摩托车进行变卖换点零花钱,可却没有意识到自己这些行为可能违法。活动中,民警分析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教育孩子们要谨慎交友,明辨是非,并寄语他们好好学习,用自己的努力回馈社会,回馈关爱他们的人。同时,通过让几名少年和其父母亲参观看守所,了解监区在押人员的起居、饮食、劳作等“别样”人生,亲身体会违法犯罪的代价,明白自由的宝贵。

“孩子们,现实的家庭状况不应成为你们违法犯罪的借口,而应成为你们奋发图强的动力,你们要明白父母早出晚归是为了想给你们更好地学习、生活环境,所以你们应该要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好好学习,用自己的努力回馈父母的养育之恩。”在训诫教育会上,检察官语重心长地说道,五名未成年人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地自责与愧疚,默默低下了头。

“近年来,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很多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未成年人在初次犯错,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一般不执行或者单处罚金)后,并没有深刻意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有的家长也未予以足够重视,加强管教,导致很多孩子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后又因新的犯罪行为与我们见面。”福鼎市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在分析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

如何才能给这些“临界”未成人提前打个预防针,警醒他们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该院未检科干警想到“现身说法”。通过组织“临界”涉案未成年人到看守所亲眼见识在押人员的生活及让曾经被关押过的未成年人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等做法,直观、形象地向这些涉案人员展示违法犯罪的代价,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在看守所的日子里,每天都要按照规定时间做规定的事情,并且每天都在重复,这样的生活我真的不想要,我绝不会再让自己犯错误!”刚被释放的小陈对参加训诫会的小伙伴们如是说道。

据了解,此次训诫教育活动,是福鼎市检察院实行“‘1+N’协作帮教机制,共同推进‘红树林’守护回归计划”的一个缩影,通过将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风险的未成年人纳入帮教范围,事先预防,提前帮教,扭正行为,有效减少未成年人的涉罪风险。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未成年人 违法犯罪 福鼎市检察院 刑事责任 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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