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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合伙人98万元债务 男子伪造房产证抵债

2018-11-08 10:40 来源:宁德网 陈健,李文福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福安市赛岐男子汤某欠合伙人郑先生98万元债务。为躲避债务,竟伪造一本房产证给郑先生用于抵债。近日,汤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现年33岁的犯罪嫌疑人汤某,系福安市赛岐镇人。汤某因欠合伙人郑先生98万元债务,郑先生向其讨要。为躲避债务,汤某遂向郑先生提供一本户名为汤某的房产证给郑先生用于抵债,后郑先生持该房产证到福安房管部门查询核实,发现房管部门没有汤某的房产登记信息,汤某所提供的房产证系假证,于是郑先生向福安警方报案。福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组织民警经调查布控,于11月1日在康厝乡红坪村抓获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嫌疑人汤某。汤某归案后,对其伪造假房产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责任编辑:陈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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