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擅自经营宾馆 被拘留又罚款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近日, 福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依法取缔一家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宾馆的违法行为人雷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经查,现年43岁的福安人雷某,于9月10日至12日期间,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城南街道南郊下巷经营旅馆。并于9月10日至9月12日期间,在该旅馆306号房间留宿客人韩某;9月12日,在208房间内留宿客人孙某,从中非法获利90元。
鉴于雷某的行为已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目前城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雷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