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女子擅自经营宾馆 被拘留又罚款

2018-09-21 10:43 来源:宁德网 陈健,李文福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近日, 福安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依法取缔一家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宾馆的违法行为人雷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经查,现年43岁的福安人雷某,于9月10日至12日期间,在未获得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城南街道南郊下巷经营旅馆。并于9月10日至9月12日期间,在该旅馆306号房间留宿客人韩某;9月12日,在208房间内留宿客人孙某,从中非法获利90元。

鉴于雷某的行为已构成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目前城南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雷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雷某 旅馆 许可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