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福安新闻

未取得驾驶证还伪造号牌 福安一男子被处拘留另罚款2400元

2018-07-09 10:54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林杰

3

违法行为人王某勇。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林杰  文/图)不仅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还伪造机动车号牌,5日,福安查获一男子的违法行为。

7月5日9时许,王某勇驾驶悬挂“闽AFXXX8”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自北向南沿福安城区新华路往福安市地税局方向行驶,行经福安市新华路汽车南站路段时,被福安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查获。经询问,王某勇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现场盘查后民警还发现其车辆所悬挂的车牌存在异常,随后将车牌送至福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鉴定,鉴定结果为:王某勇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悬挂的号牌系伪造机动车号牌。王某勇的行为涉嫌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目前,福安交警城区一中队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王某勇处以罚款24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王某勇 机动车 号牌 伪造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