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侨文明办 更新时间:2011-12-19 10:12:42
1、按照市文明委、文明办、东侨开发区文明委的工作部署,研究分析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新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2、制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社会志愿者活动。 4、负责组织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管理工作。 5、培养、发掘、评选、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 6、承办市文明委、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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