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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元旦刚过,省档案局迅即启动
2024年档案职称评审工作。
此次档案职称申报评审
都有哪些相关要求呢?
快来跟小档一起看看吧!
评审依据
全省档案系列初、中、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档〔2020〕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评审范围
凡符合《实施意见》评审范围、评审条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的人员均可申报档案系列初、中、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申报2023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袋封面及材料目录”内容要求,可登录福建档案信息网(网址:http://www.fj-archives.org.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封面、目录和表格。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须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注明“属原件复印”,加盖公章。委托评审函与申报表、资格证书材料、业绩成果材料等评审材料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凡报送材料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送达或邮政EMS快递(以邮戳为准)到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省委大院5号楼306室省档案职改办
联系人:刘绍辉
电话:0591-85025562
邮编:350003
凡未按规定时间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来源:宁德市档案馆
编辑:林宇煌
审核:陈小虾 周邦在
责任编辑:林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