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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 发挥制度优势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做好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人大要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决定》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履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连续几年在省委工作要点中对加强人大工作作出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多次对人大工作提出要求。此次,省委作出《决定》,对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决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17年半,曾兼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对人大工作进行了许多理论和实践探索,创造了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作出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理念和生动实践的传承弘扬,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

(二)《决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治理效能的时代需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了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是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具有巨大政治优势和组织功效。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省委作出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落细落实,把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落细落实,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落细落实,有利于把党的主张更好地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提升我省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决定》是我省各级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省委《决定》深化了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具体机制,确保了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同时,《决定》针对我省各级人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对策举措,针对我省各级人大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路径办法,把实践中成熟、定型的做法转化上升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对地方人大一些创新性的做法作了充分肯定,对各级人大自身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决定》的出台,既有利于推动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也有利于全社会增强制度自信,为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创造良好条件。

二、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决定》的核心内涵

《决定》突出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保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人大机关政治属性,加强各级人大自身建设。《决定》明确了加强新时代全省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重大政治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有利于健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决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将“两个维护”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决定》强调要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机制,提出各级党委要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工作专题汇报;党委工作部门要与同级人大相关机构建立常态化对口联系;将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决定》强调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求无论是重要立法事项、监督活动、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还是重要会议活动等,人大常委会党组都要严格执行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决定》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立法评估工作机制、立法机关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机制,保障各方利益主体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表达意见,《决定》提出建立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决定》强调支持人大对归口党委职能部门领导或管理的政府部门开展监督。聚焦民生关切,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决定》要求每年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由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监督。支持人大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决定》强调要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和程序机制。

(三)始终把开拓创新作为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强劲动能

创新是一切工作向前发展的不竭动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扣时代脉搏、勇于开拓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督查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决定》提出扎实推进人大督查工作,加强对党中央及省委关于人大工作和建设部署要求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从实践中总结探索出来且运用得比较普遍的一种监督形式;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有事可约”“有事能约”,既可拓宽人大代表的监督形式,又能促进政府作为,《决定》提出支持开展评议、代表约见等创新性监督工作。为了加强人大监督司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阳光司法,《决定》要求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推进法官和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决定》还提出探索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等,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落地生根。

(四)始终把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石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基础在代表、活力看代表。实践中,我省各级人大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决定》进一步继承发展,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每位基层人大代表每届至少列席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推行代表“活动日”“民情日记”等有益做法;推进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开展活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行业、开发区、高校等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决定》注重代表履职的连续性,对换届时连任代表比例作出具体规定,并提出建立健全代表届中调整和退出机制等。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民声、民情、民意反映的重要载体,办理情况要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决定》提出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决定》还提出建立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并对报告次数作出要求。

(五)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保障

打铁必须自身硬。新时代新任务要求人大要加强自身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既要做到专司其职,又要优化知识年龄结构,《决定》除了对换届选举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年龄、专职比例等作了细化规定之外,还强调要根据任职条件、结构和工作需要,从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大代表中产生常委会、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加强各级人大机构建设,《决定》强调设区市人大应完善专门委员会,明确承担信访工作的机构,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县级人大要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可在自贸区、开发区等设立代表服务点等。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加快人大信息化建设,《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民情民意民智表达汇集信息化平台,打通人民群众通过数字人大参与立法、监督工作的通道。

三、全面贯彻落实,奋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全省各级人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决定》精神,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一条条对标、一件件抓实,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贡献人大力量。

(一)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高举思想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用好《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等生动教材,大力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在闽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工作的创新理念和探索实践,发挥好人大制度研究会智库平台作用。

提高政治能力。常委会党组要在人大工作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在大是大非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做到省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党委的工作重心指向哪里、人大工作就推进到哪里。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贯彻和全面有效执行。

(二)强化协调督查,有效保障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加强学习宣传。《决定》是支持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有力保证,各级人大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有力动员、周密部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走基层、上讲台、讲党课,理论讲坛、青年论坛等多种形式宣讲,分批次对省市县乡各级人大干部、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轮训,确保学习《决定》精神走深走实、落到实处。

建立协调机制。要积极配合党委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健全支持和保证人大工作的考核机制,确保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等规定落细落实。建立健全人大与有关方面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层面的沟通协调,切实保障人大各项工作有效运行。市县乡人大要积极推动同级党委结合实际,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或细化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县乡贯彻落实《决定》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把《决定》落实与全年人大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厘清责任清单,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决定》落到实处。要结合人大日常开展的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了解和掌握《决定》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总结,推动《决定》真正落地见效。

(三)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服务中心大局。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加快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法规,开展我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立法修法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及时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共卫生工作的决定。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大数据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立法进程,听取审议乡村产业振兴、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法治力量助推高质量发展。

提升治理效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完善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的各领域具体制度,健全立法评估、论证、听证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立法基地、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积极探索评议、代表约见、第三方评估等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住事关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切实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凝聚发展力量。进一步发挥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优势,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当好人民群众的知心人和代言人。进一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评审、效能考评机制,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考察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更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凝聚共识。

(四)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我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各级人大机关党的建设,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看”要求,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把“严”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提升履职能力。结合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好《决定》关于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各项规定。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在斗争一线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中考察识别干部,有计划推动人大干部同党政、司法等部门干部之间的双向交流,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生机和活力。大力弘扬“滴水穿石”“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力戒虚功、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增强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全省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与市县乡人大加强联系,共同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的贯彻落实,共同推动宪法法律的实施,共同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总结推广各地人大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责任编辑:汤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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